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水平,符合改革开放及现代化
建设需要的艺术教育人才和艺术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学专业(汉语言) 本科 招生人数:60 人;
艺术设计学专业(汉语言) 本科 招生人数:72人;
音乐学专业(汉语言) 本科 招生人数:80人。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且已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方可报名。
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音乐素质,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五官端正,
体形匀称。男,身高不低于 1.68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四、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当地招办发放的《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身份证到报名点报
名,填写报考登记表,必须落实准确的高考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
2、交近期一寸同一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均需写姓名)。
3、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五、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2008年) |
考试时间( 2008年) |
潍坊 |
2月24日、25日 |
2月26日 |
徐州(矿物一中) |
2月19日、20日 |
2月21日 |
兰州(兰州艺术学校) |
2月29日、3月1日 |
3月 2日 |
新疆师范大学 |
3月20日 |
3月21日 |
石河子大学 |
3月29日 |
3月30日 |
六、专业考试科目
1、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素描(默写)、色彩(默写)、口试。
2、音乐学专业:面试、口试、声乐、器乐、舞蹈、视唱练耳。声乐、器乐、舞蹈可任选一项作为主项。
3、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往返路费均自理,考试所用画具、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4、取得石河子大学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
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七、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文
化课分数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收费标准
1、学费:艺术类专业收费6000元/年。
2、住宿费:每人800元/年。
九、联系电话: 0993-2092827 2057933(传真)
石河子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 |